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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險合同轉讓

枝寅分享 時間: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很多時候一方可能會選擇將權利義務轉讓,那么你知道保險合同轉讓如何理解?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保險合同轉讓

保險合同的轉讓,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將保險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其實質是合同主體的變更。保險合同的轉讓通常是由保險標的所有權的轉移或出售所引起。

保險合同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第一,被轉讓的財產保險合同應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否則當然不具備轉讓的前提。

第二,轉讓雙方就保險合同轉讓事項須達成一致,當然,也存在合同主體自身原因而導致的合同轉讓,如合同的主體是法人時,因法人的合并分立而導致的合同轉讓。

第三,財產保險合同的轉讓不得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或合同的約定。

第四,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

《保險法》

第四十九條 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標的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但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另有約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合同轉讓的特征、方式和后果是什么

(一)保險合同轉讓的特征

1、保險合同當事人發(fā)生變化;

2、保險合同的具體內容不變。

(二)保險合同轉讓的方式

保險合同的轉讓,可以采取由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上背書或其他方式進行。

(三)保險合同轉讓的后果

在保險合同轉讓時,無論損失是否已發(fā)生,只要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仍具有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均可有效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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